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顺应高职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探索和创新我校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全新模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根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促进良好的学风、校风的形成。经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荣誉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四川科
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选工作,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设立背景简介及评选标准
“钻士荣誉学位证书”,是借鉴于国外和香港等地高等教育学位制度中设立的第 4 层次学位,相当于副学士学位。所谓副学士(Associate's Degree),是一种源自美国和加拿大的学位,介
于学士学位和专科之间,专门授予完成高职教育、达到一定专业学识水平和应用能力水平的高职毕业生。在 2014 年,为了嘉奖优秀毕业生,激励更多的毕业生通过刻苦学习,成为受企业欢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我院率先在国内实施了授予优秀大学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的制度。这一创新尝试填补了我国高职无学位的空白,将有助于我国现有学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获得四川科技职业学院“钻士荣誉学位证书”的学生必须达到“三证”、“五合格”的标准。“三证”即在校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或中级职业技能合格证、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五合格”是指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 80 分以上、素质教育学分达标、毕业设计(调查报告合格)及答辩合格、毕业实习合格。
二、“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将评选标准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各学院将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审表》(附件一)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
4.学生工作处审核,并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荣誉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钻士荣誉学位证书”。
三、“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选名额
四、其他
1.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的评选质量。
2.评选过程中,如因学院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
3.凡评为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4.请各学院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上班 12:00 前,将《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审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 295792919@qq.com,并将《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推荐名单汇总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 届优秀毕业生“钻士荣誉学位证书”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钻石荣誉证书”评审表.docx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