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学部(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7〕182号),为确保我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17年“专升本”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1.成立“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台生
成 员:吴红霞 冯文成 赵红莉 叶 苏
唐文锦 秦志隆 陈 路
2.成立“专升本” 工作纪检小组
组 长:黄永忠
成 员:陈帆 许晓华 米本胜 刘立新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校长,以及纪委、监审处、学生处、教务处、招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制定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查并推荐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配合对口本科院校审定跨校的“专升本”预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等。
3.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冯文成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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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