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含团结校区):
根据学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战略决策,按照学院总体部署要求,本学期末将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预定计划,组织落实专周实训教学,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上报专周实训方案。
具体要求如下:
一、针对对象:16级、17级学生
二、专周实训时间安排:16级学生第17周、17级学生第18周(考虑教学资源、师资合理调配)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专周实训。
四、第14周(12月15日)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报。包括:各专业专周实训实施方案(模表1);专周实训安排表(模表2);专周实训课表(模表3);实训耗财申请表(模表4)(模表1和模表2除电子档外需要提交纸质签字版)。
五、专周实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本专业专周实训总结报告,提交学生专周实训成绩,并提出不能参加专周实训学生成绩处理意见。
六、如本学期专周实训涉及到相关费用,请各学院另打报告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落实。
教学事业部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