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任课教师:
根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无故旷课达5次(含5次)以上者,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3次(含3次)以上者,取消该生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为引导学生重视课堂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加强学风建设,请各学部和各任课老师切实做好平时点名考勤和课堂提问环节,如实上报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名单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
期末:任课教师于第16周(课程结束时)将旷课累计达5次的学生名单以及缺交作业3次的学生名单先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经学院院长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取消这一部分学生期末考试资格。
2.名单公布方式
教务处会对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公示,同时任课教师也会在最后一堂课上,当众宣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所有学生的平时成绩。
3.考试处理方式
教务处将在当期期末考试签到单相关学生姓名旁边的“备注栏”上注明“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这一部分考生将无该科目的期末考试和下学期的补考机会,直接在下一学期进行重修。